汉末第一兵法家_第四百五十六章 守城战法之防守反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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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百五十六章 守城战法之防守反击 (第1/2页)

    李孟羲曾经给自己的的自我评价是,他自我感觉是,至少已弄懂了守城墙的方法。

    现在,李孟羲跟关羽学到了守城之时的晋级守城方法——守城之时的反攻之法。

    如果只会坚守城墙,这是呆守之法,那麽现在,学会反击法的李孟羲,守城战法更灵活了,如同是gUi壳上长了獠牙,更具有威胁X。

    以前,还只会守城墙的李孟羲,敌将若来攻李孟羲守的城,敌将是没有生命危险的,攻不下,直接退却便是。

    现在,敌将若攻李孟羲守的城,将有生命危险。既然能派骑兵出城冲杀,搅乱敌军攻城节奏,若是有机会,怎麽就不能顺便穿cHa到敌军後方,直接把敌将砍了?

    敌将开始有生命危险。

    呆守法,敌军攻城不下,从容退去,其军力虽减,但大T仍在。

    有了反击法,攻城之敌军,便不再从容无忧,而是稍有疏忽,就可能大败城下。

    攻城也是件很危险的事。Si在攻城战的统帅,不知凡几。b如攻钓鱼城的蒙哥,还有其他人。

    这一天,收获连连,南门探查完之後,李孟羲怕刚学到的东西忘了,他迫不及待的回去。

    中军帅帐,李孟羲找到了一堆布匹,堆在矮几之上,他拿出笔墨,立刻要把所有学到的知识记录下来。

    话说,这没什麽大事发生的一日,到底学到了什麽来着。

    李孟羲咬着笔杆,皱眉思索了起来。

    今早乾的第一件事,好像是过去探查敌城明细。

    具T细节,李孟羲想起来了,他想起,自己被挂到竹竿上了。

    “井阑为探城器械,然此大型器械,制造耗费工时,时间有时紧迫,可先以木梁搭架,架高三二丈,而後再找一长竹或长杆,寻一轻便之人绑缚其上。

    若架高三丈,长竹能有五丈,便能总高八丈,能高出敌城,便可临城探查。

    井阑全T,耗时三日,徒一三丈木架,无板无梯,半日即可,省时何止倍余。

    又因,要临城刺探,城上守军必箭发如雨,故,杆头了望之士,必身穿重甲,手持坚盾护面,”

    写到这里,李孟羲略一停顿一下,着重加了一句,“步人甲有x甲裙甲胫甲,防护周全,唯独脚部,无有甲靴,近城三十步,箭雨密匝,众矢攒S之下,稍微不周全之处,必见伤。

    故,甲靴於步人甲虽是零末部件,可有可无,不必全员配备,然军中需备甲靴数副,以备不时之用。”

    “某身处箭雨之中,左右箭啸不止,盾遮掩在前,目不能视,於是不知何时探头观望方能稳妥。

    於箭雨中顿悟,於战场之上,眼难关六路,耳倒可明听八方。

    老於战阵之人,闻声可知箭近,急躲闪之,於是百战不Si。”

    “探查敌城明细,只为知敌城构造,以选择最佳攻城点。

    至於探城後刻留标记之法,於三十步外留短刀之法,不堪为用。

    因攻城之时,众士抬梯冲锋,过环首短刀所标记处,往前仍需三十步,地凹凸不平,前又深壕,冲三十步之远,必生偏移。

    冒险探查敌城,本为JiNg巧攻城战法,然则偏移生,JiNg巧荡然无存,前功尽弃也。

    故,标识之法,必留於城墙之下,不能远留三十步外。

    近留标识之法,若井阑造成,可使军士居高临下,丛发赤羽箭於标记处,城根一丛赤sE,标记明了。

    若无井阑,则可用曳S法,使人S绳箭至墙下以绳为醒目标识。

    只是,近城三十步,已至弓弩杀伤之距,城上箭雨连绵,举弓发箭之人,身处险危。

    由此,试用一巧法,驻停城上箭雨,妙极。

    有草人借箭之法,扎草人百数,夹杂盾阵之中,趋至城下,令军士故意言语激敌,骗其箭矢。待草人遍cHa羽箭,城上之敌必以为,我军要骗损其箭,是要以待箭空攻城。此时,敌以为识破我计策,必停弓息弩,支箭不发。

    如此,敌识破我计谋,则我计谋反成。

    近三十步,敌再无一矢,我善S士便可从容S曳绳箭以作标识。

    此为大紊小动之策,以大举动为幌,遮掩微小意图。

    至曳S之时,因绳箭有绳散绳断之可能,故,绳箭需多备。

    绳箭若要S远,则不能系粗绳,当系细绳。

    细绳贴地,又难以目视,难起引领标识之效。

    故,又有补救之法。

    补救之法为,一涂箭绳以赤,二将箭绳绑高,绑高则必须长杆,然徒有钝杆,急切间不能cHa土而立,故当带为用,既带,不妨带枪旗,旗帜标识更为明显。

    而後,绳箭曳S城下,钉楼梯口处,绳牵直,绑旗枪之下,三十步,红线牵引,此标识法,JiNg准之至。

    绳箭又可回收,若一S不中,尚能拔出再S,因而,绳箭可极JiNg准,尤胜赤羽。”

    曳S法记完,李孟羲稍作停顿,接下来,该写更重要的内容了。

    曳S法不过是一个小的战术,接下来的内容则涉及和弓弩杀伤相关的内在底层规律。

    “百人攻城,伤亡竟远小於十人攻城。

    攻城人数竟与伤亡成反b,而非人逾多,伤亡逾多,此与常理有异,为何?

    此中道理,《吕氏春秋》有述,【万人持弓,共S一招,招无不中】,此概率也。

    城头敌军弓弩,有数也。我一人攻城,城头弓手百人。我千人攻城,城头可纳弓手亦百人。

    一人攻城,百弓S我,则此人必Si。

    千人攻城,百弓S千人,一弓看十人,则箭雨分散,大降杀伤之效。

    由此可知,攻城之时,多多易善,人多,纵不全员参与攻城,亦可分薄箭雨。人逾多,敌箭雨逾散,於是我军伤亡逾低。

    於是知攻城之法,能百人攻城,则决计不十人攻城。人逾多,伤亡反而逾小。

    知,弓弩杀伤最效之法,为集S也,既百弓S一人也。集S杀伤效率,数倍於弓弩手择敌自S。

    进知守城之法,守城之时,城头十人二十人弓弩手若能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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