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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(第2/2页)
、简单的吻,然后又若无其事的抬头欣赏壮美的夜空。 元老爷的心脏,漏跳了一拍,另一边垂下的手指,紧紧握着,松开,再握紧。 第二天上午,升阳被持续的“咣咣”撞窗户的声音叫醒。 当时,元老爷已经做好了早饭,等待女儿起床一起用餐。 升阳气呼呼地下床,踢踏着拖鞋,拉开窗帘,看见一只麋鹿正在用鹿角撞击玻璃,身后还跟着两只幼鹿。升阳语气立刻柔和下来,没了起床气,“爹地,它们是饿了吗?” 现在元老爷看升阳滤镜太厚,怎么看怎么可爱,笑着说:“应该是向我们讨食,”他递给升阳几根生玉米和胡萝卜,“你可以投喂它们,不过要先穿好衣服。” 升阳抱着玉米有些不舍,“玉米给我留下,好吗?” 元老爷忍不住笑出声,“你的在桌上,没关系的宝贝,咱们家缺什么,可以让人送过来。” 升阳扭头看到餐盘里放着煎蛋和抹了蜂蜜黄油的玉米段,开心地穿外套喂麋鹿去了。 他们父女二人吃完早餐,收拾停当出门时,已经接近中午。元老爷带升阳乘坐360度穹顶火车,一路欣赏美景,去路易斯湖滑雪。 这个小火车简直太帅了,除了地板,三面都是玻璃,可以无死角欣赏洛基山脉的雪峰、湖泊、瀑布、草甸。就算坐一整天也不会觉得乏味。他们从路易斯湖到班夫小镇是开飞机过来的,这次乘坐陆地交通,则是穿越山谷。半个多小时的行程,让升阳意犹未尽,要求返程还要坐这个小火车。 路易斯湖滑雪场是全加拿大最大的独立雪场,拥有四座山峰的滑道,曾被评为“风景最优美的滑雪场”。高海拔和寒冷的天气使这里成为北美雪季最长的滑雪场,宏伟的山峰、远古的森林和漫游的野生动物相伴左右,不管会不会滑雪,都会是场浪漫的旅程。 升阳自然会滑雪,但并不精通,相比于滑雪,她更擅长滑冰。她和元爸爸在宽广的雪道上“之”字下滑,眼前是壮阔迷人的雪山和冰川,远处是绿宝石一样的湖泊。冬日的阳光,暖意融融的挥洒下来,让这一刻变得恣意欢快,又美好得不太真实。 滑累了,父女二人坐下来喝一杯热巧克力奶补充体力。元老爷问:“饿了吗?要不要去喝下午茶?” 升阳想了想“名媛拼单”的事,于是赞同了元爸爸的提议。事实上,元老爷关于“吃”的一切建议,升阳都没有反对过。 费尔蒙特酒店餐桌旁的落地窗拥有罗马风格的圆弧穹顶,窗外是被群山环绕的路易斯湖,和雄伟的维多利亚冰川。这时候,吃什么根本不重要,只是简单喝一杯热腾腾的英式红茶,吃两口刚刚出炉的黄油面包,还有当地久负盛名的冰淇淋球,nongnong的奶香在唇齿之间化开。美景、美食,此时、此地,让人幸福到战栗。当然,还有身边相伴的人,带着宠溺的、爱恋的幽深目光。 费尔蒙特酒店外的路易斯湖上是个天然冰场,升阳有点跃跃欲试,“咱们一会去滑冰吧!” 元老爷怜爱地说:“你不累吗?明天再来滑冰,好不好?这个时间正好去朱砂湖看日落。然后去吃美洲西部断背山烤牛骨,和这边的特色——番茄味儿凯撒鸡尾酒。” 升阳将盘子里的乳酪蛋糕塞进嘴里,拍了拍手,说:“那还等什么?咱们这就走吧!还乘小火车吗?” 傍晚时分,阳光角度偏斜,天空褪去纯净的蓝色,一团巨大的粉红色棉花糖粉墨登场。残阳壮丽,将雪山、湖面染成层次分明的焦糖色。就在日头偏西的片刻光阴,宛如午夜钟声敲响前的辛德瑞拉,朱砂湖的惊艳才肯绽放。 升阳久久沉醉在这落日余晖中,直到天色完全黯淡下来。 元老爷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,“宝贝,你在想什么?” 升阳双眼迷蒙,“我在想你……” 元老爷的心脏,漏跳了两拍。 那晚,升阳吃到了风味独特的烤牛骨和番茄味鸡尾酒。接下来几天,他们在路易斯湖上滑冰,玩雪橇,坐麋鹿马车,在专业团队的带领下体验攀冰,徒步穿越冰川,去气泡湖拍照,到硫磺山乘坐高空观景缆车…… 直到第五天晚上,升阳终于凭生第一次亲眼看到了北极光。 也许是那晚太过浪漫,也许是鸡尾酒有些醉人,也许是升阳的心早已沦陷,当元爸爸吻上升阳的双唇时,她没有任何反抗,而是张开贝齿,加深了这个吻。 升阳的回应,无异于一剂催情药,让元老爷不由得沉重了呼吸。他双臂用力箍着升阳的身体,不给她逃跑的机会,唇舌猛烈的吸允纠缠,像是要将升阳吞吃入腹。 升阳没有畏惧,而是回抱住元老爷,与他势均力敌、旗鼓相当,抵死纠缠。 两个人默契的没有进行下一步,元老爷将升阳抱上床的时候,刻意避开下身。一个漫长的吻,几乎耗掉他们胸腔中的所有空气,结束之后,两个人疾速喘息。 慢慢平复后,元老爷仍旧抱着升阳,抚着她的头发,嗓音沙哑地说:“睡吧,宝贝,我抱着你睡。” 升阳以为在元老爷的怀里会睡不着,没想到,闻着他身体的味道,竟然很快入睡了。 然后,她做了一个梦。梦里,天色昏暗,山林雪地里有一处温暖的灯光。那是一座小院,院门外挂着风灯。看房屋院落的式样,应该在古代。升阳走进院门,“嘎吱嘎吱”踏着雪,房间的窗纸上映出烛火的光亮。升阳推开房门,看到小炉上煮着热水,咕嘟咕嘟冒着泡泡。炉边书案上放着砚台和纸张,纸上墨迹半干,砚台里还有残墨。 再往里走,是一道厚重的帘幕,挑帘进入,像是一间卧房。床上人影绰绰,传来低语的声音,听不真切。升阳走到床边,犹豫着要不要打开床幔,一只光滑的手臂伸出,将她拉上床。 场景一转,升阳变成床上的女主人,此刻正压着恋人恣意疼爱。她身下的男子,四十岁上下,有一头柔顺的长发,铺满了枕头。面颊莹润如玉,眉如远山黛色峰峦,目若秋水潋滟生姿,周身气度绝伦。岁月未曾予他风霜,只留下一身风华。 升阳听到自己的声音,说:“下辈子,我给您做女儿吧!这样,就能一直在一起。” 她的恋人目光如水地看着她,抬手揉揉她的头发,“傻瓜,倘若你我是父女,就算日日相对,又有什么意趣?” 升阳说:“至少有血缘的羁绊,不会聚少离多。”她完全感受到了女主人心中的凄苦,恋人远在天边,就像天上的月亮一样遥不可及。来世哪怕是父女呢?只要能看到他就好! 升阳在梦里清醒,走出女主人视角。她站在床幔外,明白这是自己的上一世。那个男子是谁,似乎已经不言而喻。 升阳恨不得进去大嘴巴子猛抽自己的前世,这都他妈的什么愿望,真就应验了。爱他,来生生在隔壁,两小无猜、青梅竹马,不好吗?非要做父女,你有没有想过,你下辈子的人有多纠结,多绝望啊! 不过转念一想,像元老爷这样的人,如果不是父女,他们恐怕穷其一生都不会相遇。是要错过,还是在人伦大忌中冒天下之大不韪,真是两难的抉择啊! 醒来的升阳,看着眼前的元老爷,心里默默想着:不信命不行啊,眼前种种,了结前世夙愿。 可是,他们有违伦常的恋情,能怎样继续下去呢?她让元老爷作为父亲,该怎样自处? 走到这一步,她不后悔。然而,没办法继续了吧!他们的血缘羁绊,始终是横在心底的刺,想起来就会疼。 那么,就再给她三天时间,算是从前世偷来的。三天后,便就此分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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