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蒂莫西_第一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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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章 (第1/4页)

    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开始的。

    他随着人群下车,踩着灰白sE的水泥舖路,头也不回地越过我往出口走去。而我的眼神,穿越灰茫茫的人群,锁定他蓝sE的衬衫与编织凉鞋。我该上车,而他该上楼。但是,现实并不是纯粹的Ai恋,不是我在公园的跷跷板分你一块饼乾的情感,而是某个周六我在交友软T问他有没有空,他说有,於是我们约在东区的JiNg酿啤酒吧见面的关系。

    我在啤酒吧等待他赴约的时候,我也穿着编织凉鞋,在黑sE绳带中透出的拇指抖动,显示我的不安,如果他不赴约,我就只好自己一个人喝酒,说不定和邻座的人聊天,趁着微醺的时候接吻,如果他赴约,我就会把讲了十几遍的过往拿出来重提,我曾经在bAng球队当球经、台北哪家酒吧好喝、我遇过的男人等等诸如此事,而他也会分享一些我不想听的故事给我知道,然後我们会决定回谁家,决定要不要ShAnG之类的,说不定还会先去便利商店买喝的再回家。然後,在这之前,要先决定谁买单。

    如果我可以在火车上邂逅一个一见锺情的男子,我上车的时候他会坐在靠近门的绒布座位上,而我会因为没位子站在他面前,在滑手机的间隙中偷偷用眼白观察着他。白sE上衣和黑sE工作短K,还有老爹鞋。蓬松的长发增添气质的幻想,从桃园到台北的这趟旅程也会因此缩短时间。我还会偷偷b对自己与他的脚的大小,推测我与他的身高差。

    但是,我们是交友软T认识的关系,是抛弃式纸巾的关系,或是摆着久久欣赏一次的公仔,我入座後点了一杯莓果味的啤酒,过了十分钟,他进来,说声:「嗨。」并点了中规中矩的拉格啤酒後,我们开始聊天。

    乾净的缇花衬衫还有三宅一生的黑sE长K轻轻依附在他身上,虽然微笑,但眼神锐利,彷佛有很多视线从四周包覆我,他光是呼x1就建立了自己的界线。我为了镇定自己便开口说:

    「你知道吗,啤酒杯里面如果附着着气泡,就表示这个杯子没有洗乾净。」

    他游刃有余地笑着,仔细观察他那杯装满金hsEYeT的杯子,杯身印着的logo已被细微的水珠填满,我与这个男人的相遇在七月的夏日,即便是这麽热的晚上,我依然穿着绿sE透肤罩衫,雪纺材质的罩衫刚刚被汗浸Sh黏着手臂及後背,现在已被冷气吹乾。

    「你都是这麽博学多闻的吗?」

    「也不是,这也是我朋友告诉我的。」

    「我觉得啤酒对我来说都差不多。」

    「这可是JiNg酿啤酒,和便利商店卖的还是不太一样的。」

    「说到这个,我有一个大学同学,在东门那开了一家酒吧。也有卖啤酒,生意好像满不错的。」

    「你大学读哪里。」

    「东吴。」

    「我也是。」

    「那你是学妹了。」

    我们同时喝了一口,我的莓果味酸甜啤酒如同红宝石闪闪发光,刚刚浮在上面的气泡已然消退。

    以前的啤酒大概就是一种味道吧,姑且称之为台啤的味道,接着开始有人自酿啤酒并进行创兴,芭乐、乌梅、巧克力等味道相继出现,并取上合宜的名字推出来贩卖,就跟谈恋Ai一样,以前保守的社会从相亲到自由恋Ai,接着各种感情的关系随着时代进步层出不穷,我们再为那些关系取上名字,Pa0友、抱睡等等,就跟啤酒一样,不是吗?过去用三垒形容感情的进展在现代以完全颠倒的方式进行,现在的本垒已经不是ShAnG,而是公布彼此间的关系。毕竟有时候就算刚认识也可以在街上牵手,并非外人看到的那样感情稳定的伴侣关系。我总是觉得凄凉且讽刺,但还是不会放手,因为人就是矛盾与有g芡那样黏糊糊的大肠面线所组成的。然後那个大肠面线,有的人不喜欢香菜,有的人只喜欢清面线,说得我都饿了,於是我们点了店里的招牌极细薯条。

    「出去cH0U根菸吧,你不cH0U可以陪我。」

    「我cH0U。」

    下过雨的cHa0Sh柏油路上反S着对街便利商店的灯光。他呼出来的菸味穿过我的身T,我的衣服因此沾染上菸味,我无法躲开与抵抗,因为,在我说我也cH0U菸的时候,我已经彻底输给自己了。我决定叫这个男人蒂莫西。蒂莫西是我给每个我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所取的绰号。这个名字是出自於ONR的歌《MustStopFallinginLove》的歌词。而他,咏学,为什麽我知道不可能跟他在一起?因为他是他,而我是我,因为我们几乎像是油与水混在一起,如果我想接近他,就会四分五裂,换言之,他是我想触碰也触碰不了的雾一样的存在。

    我想起蒂莫西1。

    ·蒂莫西1:

    蒂莫西1是在大学社团认识的同届同学,应该说,他是社办隔壁吉他社的社员,又同时跟我上同一堂通识课,在午休前的第四堂课,在B栋大楼四楼右转走到底的教室,石纹塑胶地板上陈列着蓝sE的连结式课桌椅,我坐在後方窗户左边的位子,而他则是坐在靠墙中间的位子,只要我往右转头十五度,就能看到他的稍微有点侧的身影,他的吉他会放在前面的座位,黑sE的袋子,而他的脸总是白皙毫无沾染一点粉尘,怎麽会有人这麽好看?我当时涉世未深,他是我在现实中见过最清新脱俗的美男子,如同海芋,即便他穿着格子衬衫,我并不是对格子衬衫有意见,但是格子衬衫几乎就是土气的代名词了,对吧?不同意也没关系,让我继续往下说吧。

    他就是那种开学一进教室,首先打量四周有谁是往後督促自己来上课的动力时的存在,他又瘦又高,又飘着一GU淡泊的气息,彷佛人世间的纷争都与他无关,而他只想弹吉他的氛围,很多nV生都喜欢他,而我只是偌大校园中的其中一个。有一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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