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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/07(日)反正你都已经要告她了 (第1/1页)
因为送出诉状的缘故,今天再去一次警察局做笔录。 第二次笔录其实和第一次笔录过程差不多,只不过当这次的警察听到我和被告刘欣是同学时,感到很惊讶。 警察先生问我,平时难道不会在学校遇到刘欣吗?没有想过去和解吗? 我只好跟警察先生说,我确实会有机会在学校遇到刘欣,但刘欣下课会选择睡觉或出去外面,再来是她会跟我挥挥手,然後就走了。 我最後一次有跟她讲到,一起去调解委员会b较有第三方公证,对我们都有保障。 她有问过我二到三次说,能不能够私了,她说因为去调解委员会要排队很久。 我还是跟她重申了,说一起去调解委员会吧! 原本也一起说好要填写申请调解的表格,但隔天我又去找她想要谈时,她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学生餐厅谈话,向我挥挥手说要去做别的事情,就出门离开了。 後面我又用文字讯息想要找她确认意愿,她却跟我说,是我看起来都没有想要找她,所以她只好走了。 讲完这段话,警察先生的表情很平静,问了一下我是不是跟刘欣不熟? 我说我大一就认识刘欣,并且我每一学期都会跟她选同一门课,一起同组做作业。 警察先生沉默了一阵,然後轻轻对我说,反正现在也没差了,你都要告她了。 我点点头,警察先生打开摄影机,开始再为我做一遍笔录。 我再叙述了一遍车祸发生的经过,并且附上现在正在治疗的诊断证明书作为补充。 做完笔录後,警察先生说他後续也会请刘欣来做笔录。 而不管刘欣有没有来做笔录,警察先生都会帮我将笔录和诉状送件,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等检察官那边的消息了。 我和父母亲觉得很安心,於是一起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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